近日,苏州市住建局发出《关于加强冬季和元旦、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。
文件要求施工企业在元旦、春节前应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,重点排查深基坑、高支模、脚手架、塔吊、施工升降机、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;防止高处坠落、坍塌和防触电事故以及防冻、防滑、防中毒、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;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防寒保暖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情况等,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,要按照“五落实”的要求整改到位。
要求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,对工作不认真、整治不到位、责任不落实的施工企业,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安监机构报告。
住建局将适时组织冬季施工、“两节”和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督查。
另要求我们监理把好“节后复工关”,节后复工前应组织专项安全检查,对生活区、现场消防设施、现场临时用电、现场高支模、脚手架、深基坑等进行详细检查,发现隐患的应在隐患排除后方可同意复工。
具体文件内容,可至苏州市住建局网站——质量安全栏中下载查看。文件编号为苏住建质〔2011〕63号
工程管理部
2011年12月15日